说倪萍“喝婴儿血”才变年轻,这话编得离谱,法律上算什么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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倪萍最近露面,状态好了。
清瘦了,利落了,站在那儿精气神跟几年前坐轮椅的时候判若两人。
当妈的苦日子熬过去了,儿子病好了,自己终于有空管管身体,治疗、控制饮食、运动,一点点把状态养回来。
本该是件让人替她高兴的事。
结果评论区冒出一种声音,越传越邪乎:“她是不是喝了小孩脑髓?
”“用婴儿制品回春的吧。
” 不是开玩笑,是有人真信。
跟2025年李连杰被传“换心脏”“输年轻人血”的路数一模一样,逼得李连杰脱了衣服展示胸口没手术疤,反问一句“为什么不给我换个华为心脏”。
倪萍这边,本人还没正式回应。
但这事已经不只是“离谱”两个字能打发的了。
把一个人靠自律换来的健康,编排成喝婴儿血,法律上到底算什么事?
先说清楚:这谣言的“杀伤力”在哪。
普通的八卦,比如“某某整容了”“某某跟谁好了”,顶多是茶余饭后的谈资。
但“喝婴儿脑髓”“用婴儿制品”这种说法,性质不一样。
它触碰的是一条人伦底线。
一个人被说成靠“吃小孩”来维持容貌,在公众认知里,这跟“变态”“恶魔”没什么区别。
这不是在讨论她怎么保养的,是在给她贴一个极其恶毒的标签。
法律上看,这种言论指向的,已经不只是“事实真假”的问题,而是人格尊严被按在地上踩。
网络造谣的法律账,分三层走。
第一层,民事上的名誉权。
民法典写得很清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
倪萍如果觉得这话损害了她的社会评价,可以去法院起诉,要求删帖、道歉、赔偿。
这条路门槛最低,也最直接。
第二层,治安处罚。
治安管理处罚方面的规定里有一条: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可以拘留、罚款。
注意“捏造事实”这四个字。
“喝婴儿脑髓”没有任何医学凭证、没有任何实锤,纯靠“她变年轻了”反推出来的猎奇剧本,这就是典型的捏造。
第三层,刑事。
诽谤罪的门槛高一些,要求“情节严重”。
但如果谣言传播范围广、造成严重后果,就可能够得上。
2023年两高一部专门发过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,里面明确写了:在信息网络上制造、散布谣言,贬损他人人格、损害他人名誉,情节严重的,以诽谤罪定罪处罚。
而且指导意见里还列了从重处罚的情形,其中一条是“编造‘涉性’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”。
虽然“喝婴儿血”不完全是涉性话题,但它同样属于突破人伦底线的恶意编排,在司法实践中不会被视为“普通的言论失当”。
那问题来了:为什么没人告?
现实很骨感。
第一,取证难。
谣言是分散的,张三发一条评论,李四转一个帖子,王五剪个视频配个惊悚标题。
源头在哪?
谁先编的?
追起来费时费力。
律师函发出去,对方删号跑路,换个马甲继续。
第二,维权成本高。
倪萍67岁了,这些年被编排的谣言还少吗?
从感情生活到容貌变化,每回露面都能被拿出来嚼一遍。
一个人要花多少精力去打官司,才能把每一个造谣的人揪出来?
第三,“法不责众”的心理在作祟。
评论区一群人跟着起哄,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只是“说了一句”,但一千个人各说一句,对被造谣的人来说,就是一场围剿。
两高一部那个指导意见里专门说了,要“切实矫正‘法不责众’的错误倾向”,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和推波助澜者。
这话是说给执法者听的,也是在提醒围观的人:你跟的那句风,不是没有代价的。
还有一件事,比法律更值得说。
倪萍为什么变年轻了?
真实原因摆在那儿:之前为了给儿子治病,常年奔波,身体垮了,体重失控,坐轮椅。
后来儿子好了,日子松下来了,她才有精力管自己。
一个母亲把最好的年头耗在给孩子看病上,等孩子好了,自己终于能喘口气了,状态恢复了,结果被人说“你肯定是喝了婴儿血”。
这叫什么?
这叫把一个人的苦难和自律,当成了猎奇故事的素材。
李连杰被逼脱衣服的时候说了一句话,听着像玩笑,其实挺心酸:“想象力太小了,为什么不换华为心脏。
”一个打了一辈子功夫的人,到老了得靠脱衣服来证明自己胸口没开过刀。
倪萍现在也一样。
她还没回应,但回不回应,都不影响一个事实:造谣的人不在乎真相,他们在乎的是“喝婴儿血”这四个字够不够吓人、够不够让人点进去。
最后问一句: 你刷到过那种“某某明星回春全靠邪术”的帖子吗?
当时是划走了,还是点进去看了?
评论区聊聊。
特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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